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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经济系统数据清单

         本项目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包括广州、深圳、肇庆、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为研究对象,通过数据收集构建了大湾区城市群社会经济系统数据清单,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多区域投入产出表,刻画了大湾区跨城市、跨部门的经济联系,为大湾区城市群生态系统污染物与碳耦联循环机理等研究提供了方法工具和数据基础。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社会经济数据集

         本项目构建了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经济系统数据指标体系,从广东统计年鉴、各城市统计年鉴等收集了人口、GDP、部门产值等关键社会经济数据,得到大湾区城市群社会经济数据集。该数据集主要涵盖2000-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的人口、GDP、部门产值、部门增加值数据,揭示了大湾区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特征。

图1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社会经济数据集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多区域投入产出表

         本项目基于投入产出区域化模型、引力模型和广义双比例平衡法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多区域投入产出表(Greater Bay Area Inter-City Input-Output, GBA-ICIO)。目前已构建2002、2007、2012和2017年的GBA-ICIO表,其基本结构如表1所示。

表1  粤港澳大湾区多区域投入产出表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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